一、
1、新城区非农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须提供的材料:
A、《初等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B、户口簿。
2、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城法华路以东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
须提供的材料:
A、《初等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B、户口簿;
C、房产证;
D、购房全额发票、购房合同及由居委会(物业公司)提供的实际入住证明。
3、外地返乡人员子女(符合上述条件1或2,则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
1号、2号窗口受理新城区非农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3号窗口受理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新城区法华路以东购房(有房产证等材料)的本县农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外地返乡人员子女根据自身条件分别到1号、2号或3号窗口登记。
二、
1、外来务工人员(非太湖籍)子女须提供的材料:
①一年以上(含一年)居住证(暂住证);
②《初等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和学籍证明;
③在本地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④在本地务工的提供有人社局盖章的劳务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交费单(有社会养老保险交费单者优先考虑学位);
⑤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一年以上);
⑥户口簿。
2、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的材料:
①新城区法华路以东的居住证明(已居住一年以上且继续在新城区法华路以东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②在本地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③在本地务工的提供有人社局盖章的劳务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交费单(有社会养老保险交费单者优先考虑学位);
④户口簿;
⑤《初等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三、所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朴初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