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华 女,1943年2月生,196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安徽省宿松县人,1965年毕业于太湖师范学校,先后在宿松县王岭小学、五里小学、实验小学等学校任教,直至退休。其在太师读书时,一直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并是学校体育骨干,是校乒乓球队、篮球队主力队员之一,曾多次参加安庆地区校级比赛。在30多年的教学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点点滴滴育桃李”,为宿松的小学教育工作尽到了应尽的责任。由于教学成绩突出,1989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批准,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并授予优秀教师奖章。1979年,经省教委批准,由小学晋升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并被所在学校聘任为小学语文中学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