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期,县政府组织县公安、消防、安监、工商、质监、文化等有关部门,对县内消防安全重点防控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一族莲花超市、新华大厦综合楼、花亭湖世纪缘酒店等单位都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因气候干燥造成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性,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当前我县气候异常干燥,加之春节临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增,同时处于生产、销售、消费旺季,人流物流加快,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太湖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太政办秘【2013】178号)文件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及时整改,盯防到位,消除隐患,确保我县冬春期间社会消防安全稳定。对春节期间玩忽职守,擅离岗位,造成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严密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控力度,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数量,最大限度化解火灾风险。
(一)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春节期间开展“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火灾隐患排查,进行重点盯防和整治,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和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凡无证照经营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凡违法违章搭建的,必须坚决查处和拆除。
(二)重点排查火灾多发易发场所。重点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市场、酒吧、网吧、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车站、居民集中居住点进行排查,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加强对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程,对该停产停业的,坚决予以封停;对拒不改正、带险经营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并对责任人依法处理。
(三)重点治理消防控制室安全。对消防控制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日常管理不落实、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不能熟练常识操作程序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真正使消防控制室发挥预防和及时发现火灾、扑救初起火灾的关键作用。
(四)重点盯防大型活动场所。对举办各类商品展销会、促销会和节日期间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要提前介入,掌握情况,督促举办单位(场所)做好举办活动的报批工作。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举办;对符合举办条件的,要督促举办方严格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确保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五)重点攻防重大火灾隐患。要继续保持对重大火灾隐患督改的高压态势,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一盯一”的方式,定人定责,件件跟踪督办,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三、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公安现役、专职消防队要严格队伍管理教育,强化执勤备战意识,加强岗位练兵和灭火战术的研究与演练,进一步提高灭火技能,努力提高队伍的快速反应和灭火抢险救援能力。要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灭火演练,认真制定重点单位、大型活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要对消防通道、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对执勤车辆、装备、器材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装备完整好用,充分做好灭大火、救大险、打硬仗的准备。
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