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县、市、区今天中午12点之前,所有明火必须扑灭,所有过火点必须清场一天。
二、今后几日,无论是谁,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如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
三、各级包保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干部一律先免职、后调查处理。
签发人虞爱华
魏晓明
版权所有? 2019 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 | 本站备案序号:
皖ICP备1001080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9号
技术支持:视远信息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晋熙镇晋湖南路115号 电话:0556-4162121 网站维护:信息中心
页面执行速度0.0025秒
今日文章数:0
文章总数:2734
今日访问量:190 本月访问量:5425 总访问量:42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