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字[2009]69号
关于转发县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部:
现将县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部门、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领会,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教研组和学生,并与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校办字[2009]66号文)一并贯彻执行。9月15日前各班主任向管理部报送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各管理部于9月16日集中送交政教处。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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