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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母校

发表日期:2011-10-18    来源:    作者:    发布:admin    审核:admin    阅读量:2701

少年忆,最忆是太师(余世磊)

糊里糊涂进了太师

记得那时明月,照在山旮旯里那所初中,月光下的我,对未来有过多少美好的设想。

1985年的春天,鲜花开得格外灿烂。15岁的我,和同学们一起,投入紧张的迎接中考。

某天,班主任告诉我们:今年910日,是第一个教师节。为了体现对教师的尊重,中等师范学校实行提前招生考试。每个班挑选几名成绩较好的学生,去参加招生考试。

记得是中考前的一个多月,我和另外几个同学一起,去县城参加招生考试。住在老城工农兵旅舍,那大概是我第三次到县城,县城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我现在都记不清是在哪里考的试,只记得写作文的时候,我还是颇费了一番脑筋。

不久,分数下来了,我和班上的余金云(按辈份,我该叫她姑奶)达到了太师的录取分数线。考起来本是好事,对我就颇有些为难了:曾经很想能考上县中,将来上大学。现在如果上太师,将来只能当个小学教师。那时候上了师范,对于一个农家子弟,意味着马上可以吃商品粮,以后端铁饭碗——这个眼前的诱惑,远远超过那些五彩缤纷、但还很遥远的理想。我决定上太师了。

于是,别的同学都在紧张迎接中考,我则无所事事,常在晚自习写诗。临近中考,卷被条回家去了。因此,这一辈子,中考、高考这样的大考,我都没经历过。

转眼到了开学的日子。家里为我打了一只木箱,表面漆着黄色的木纹,漆得很难看。我特别喜欢的是,打开木箱,一股芬芳的木头的气息扑面而来,让我有些晕眩的感觉。在太师读书三年,那种气息一直不散。学校的菜不好吃,有人从山里来县城,母亲总会托人带些咸菜来。这时,打开木箱,那种木头的气息,混合着咸菜的味道,感觉特别好闻。

父亲和表哥送我去上学,表哥是恢复高考后首届考取太师的学生。记得学费交了45元钱,学校还发了一床毛棕床垫,棕垫质量很好,至今还能使用。从贴在墙的红纸上,我找到了我的名字,我分在852班,我的同学余金云则分在851班,

班主任是殷向群老师,也教语文。教数学的是甘敏老师,教政治的是老师,教书法的是老师……教室在那幢木楼楼下,对面是老师们住的简陋的平房。寝室在后面的平房,窗外是县看守所。

910是首个教师节,那天,好像没有放假,我们新同学都在操场上拔草。

我就这样进了太师,至今觉得都还是一种糊里糊涂的状态??商疚艺飧鲆蛭捉旖淌诙胧Ψ兜摹叭瞬拧保诮塘宋迥晔楹?,离开了三尺讲台,辜负了师范的培养。也就是那一年,中等师范学校唯一进行了一次提前招生考试。

 

当了语文课代表

后来我才知道,当时全班同学中,我的入学成绩是垫底的。

我初中最拿手的语文才刚刚考起格,倒是我不喜欢的物理、化学为我拉了不少分数。我猜想,肯定是我的作文被阅卷老师判为离题了,没得啥分。写那篇作文时,我力图在构思、行文上标新立异,可能是这新、这异不为阅卷老师接受。这也让我知道:人在社会,要标新立异,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开学,老师就在班上说:马上就是首届教师节了,学校要出墙报,让我们写点有关的文章。暑假期间,想到以后要当教师,我做了一首诗。正好,我把这首诗交了上去,居然“发表”在校外临街的墙报上。

也许是这首诗引起了老师的关注,我这个语文成绩最差的,居然当了语文课代表,这让我多少找回了一些对作文的自信心。

记得语文教材不叫语文,叫《文选与写作》。每一堂课学的是郭沫若的《石榴》,至今都还记得老师用了抑扬顿挫的语调读诵课文:“……你以为它真是盛酒的金盅吗?它会笑你呢。秋天来了,它对于自己的戏法好像忍俊不禁地破口大笑起来,露出一口皓齿,那样透明光嫩的皓齿你在别的地方还看见过吗?……”以后的每个秋天,看见石榴因为成熟而裂口,就会想起进入太师的那第一堂语文课,耳畔响起了老师的读诵声。

在太师,没有高考的压力,学习放松了许多。老师上课是很严肃的,要求也很严格。特别是对于文字,不能有语法错误;该背诵的课文,一定要能背诵。有一次,不知因为什么事,一篇古文没有背诵。第二天上课,老师抽查,抽到了我,结结巴巴背了几句,面子跌尽,从此再也不敢马虎。现在想来,这些严格的要求,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打下了较为扎实的基础。但老师的课也不乏活泼,学《茶馆》一课,让我们分角色朗读,教室里如演一场话剧。我写了不少诗,老师说他不懂诗,有一堂课,让我到讲台当老师,讲如何写诗,而他则坐了我的位子。我也不谦虚,居然就上了讲台。

某学期,学校搞了一次作文竞赛。不记得作文题目,大概因为我又是追求标新立异,没有拿到奖,觉得很愧对老师。老师把我找到办公室,对我说:“这是很正常的事,记住,无论做什么事,不要自卑,要相信自己的长处,要相信总有人欣赏你的。”多年来,无论我做什么事,这话,都给我以信心和力量。老师就是一个在欣赏着我的人,我相信,他不仅欣赏的长处,而且他还在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欣赏着我的“短处”。

三年级的那个冬天,下了场大雪,雪中的太师,宛如一个童话的世界。我一个人从寝室向教室走去,路上遇到老师,他正在摆弄一个相机??吹轿遥⒓春拔遥骸坝嗍览?,来来来,我给你照张相。”后来,老师给了我那张相片。毕业到中河小学教书,学校太潮,那张照片发掉了,现在想来都心痛。

我深深地感恩着太师教过我的每一位师长。

 

最怕上的课

最怕上的课是音乐和体育。

父亲吹拉弹唱无所不会,而对我毫无遗传,五音不全。

太师很重视才艺课。音乐课要去专门音乐教室上。一开始,教我们音乐的是老师。学习简谱,经常要抽学生视唱。因为我五音不全,只要一开口,就会跑调,总会引发轰堂大笑,让我羞愧难当。

和我一样,五音不全的还有我的老乡吕涤修。每逢上音乐课,我俩便早早溜到音乐室,抢到最后一排门角落的位子,躲开老师的视线。而我俩,也在这角落里,谈点我们共同喜爱的文学。

后来,老师也体谅我们,很少叫我们起来视唱。只是偶尔,课堂气氛有些沉闷时,会叫到我们唱上几句,给课堂上添些笑料。

到二年级时,换了老师教音乐。老师可就严格多了,因为我们音乐不好,又不肯用功,常常受到批评。弹脚风琴,我和吕涤修自然都没有通过,没说的,补考。

许多个正午,我一个人在音乐室里弹《爱劳动》,把那首小曲弹得滚瓜烂熟,总算通过了补考。

几年以后,我在中河小学教起一年级音乐,我那不全的五音,不知如何教了学生?不过,三年的音乐课,还是让我多少识得一点简谱,懂得一点乐理。

身体素质不好,而且也一直未不爱体育锻炼,体育课我也不行。跑步我是最后一名,拉单杠我绝对不会超过五个。至于篮球场上、乒乓球场上,基本不见我的身影。

教体育的老师,虽然他是那么和蔼,但我还是怕上体育课,最最怕跑步,特别是长跑,我实在跑不下来

有一段时间,每天听到起床铃,我就爬起来,和同学们一起。借着朦胧的晨光去跑步。我坚持每天跑上1500米,希望期末的长跑能跑个及格,免得下期要补考,尽管那补考只是个形式。

期末体育考试,长跑项目,我对自己还是颇有信心。发令枪一响,我和同学们一起向前冲去??墒遣排芰思赴倜?,大概是步伐太快,我就觉得有点吃力了。再往前跑,感觉喘不过气,一颗心脏就要跳出胸膛。不得不放慢脚步,眼看着连女同学都超过我而去。

最后一圈,跑道上就只剩下我和两三个同学了。我再也跑不动了,感觉自己就要休克了。同学们站在跑道旁,喊着:“余世磊,加油,加油!”过了一会儿,又有同学跑来喊:“余世磊,老师说了,只要你能坚持跑完,就算你及格了?!蔽乙Ы粞拦?,坚持坚持再坚持。还只剩下几十米了,两个同学扶着我的手,总算跑完了全程。过了终点,我瘫倒了在地上。

永远忘不了那一堂体育考试课,忘不了同学们在跑道边的喊声,忘不了老师脸上的微笑……

 

处女作发表了

处女作的发表,应该是我三年太师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大概因为家庭的原故,读的书不少,也便爱上了文学。进入太师,对于爱好文学的我,就像一只小溪里的鱼游进了大河。

二年级时,学校非常重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生某一方面的专长。学校成立了许多兴趣小组,其中就有晨钟文学社。老师推荐了我、吕涤修、蔡文明、李思娣等加入了文学社,我们这几个,后来都成了文学社的骨干。

文学社的辅导老师宋冬生老师,诗人,经常在报刊上发表诗作,让我们崇拜得要命。进文学社,我交了一首百行长诗,受到老师欣赏。提拔文学社的“领导”时,三年级学生周旺根任社长,二年级学生的我任社刊《晨钟》主编。

每个星期,有两个下午的课外活动,老师给我们上课。他讲西方现代派诗潮、文学,尽管我们听得一懂半懂,但还是感觉大长见识,受益匪浅。

除了读书,写诗,编辑社刊也花去了我很多的时间。记得许多个夜晚,我们在教务处的那间小屋子里,将校刊打印出来。校工杨柳岸打字,用的是那种磕头虫式的打字机;李思娣画画,她是我们班上的“画家”;而我负责校对,遇到错误的字,从一种蓝色的小瓶里挤出涂改液涂上,干了以后,便可在上面重新打上字;常常有字打不出来,则要用手写……印刷、装订是校印刷厂的事。封面图案是老师设计的,也极富诗意。

某一天,当老师叫我去印刷厂把社刊取出来,看着那熟悉的文字,闻着那清新的墨香,真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是个文学非常繁荣的时代。仅就中学生来说,就有《中学生文学》、《语文报》、《少年文艺》等等,全国不下几十种。但我还未公开发表一篇作品,成为我的一个急待实现的愿望。悄悄地,我买来方格纸,抄了自己的诗,向那些报刊寄去,但基本如石牛沉海。看到许多学生在报刊上发表作品,让我羡慕不已。

那是1987年放暑假,我在家里,每天帮母亲干农活。有一天,父亲从县城回来,带来一封信,说是老师转交的。我拿过信封,黄色的,字是竖写的,右下角有《中学生文学》的字样。信已拆开,我迫不急待地取出信,是一位叫作任悟的编辑写的,说是留用了我的一组诗《童年的蓝星星》。

一时,有一种幸福让我几乎晕了。记不清多少次,我把那封信取出来,看后又装进去。

那个夏天的夜晚,天气突变,狂风顿起,大雨倾盆,我家的房子在雷声中摇晃。激动的我翻来覆去也无法入眠,直到天亮才极其疲倦地眯上眼睛。

1987年《中学生文学》十月号发表了我的处女作组诗《童年的蓝星星》。收到稿费27元,那可是个不小的数目,我请了客,居然还剩不少钱。

到毕业时,我在几种报刊已发表了十几首(篇)诗和文章,那个作家梦已不再虚无缥缈。。

我从太师毕业那年,当年许多初中的同学都考上了大学,甚至飘洋过海。以前,我曾经为选择进入太师而后悔,但现在人到中年的我,不再后悔了。现在我回头看,我走过的原是一条开满了多少鲜花和月光的道路呀!

 

那些撩人的时光

每个班,都有一个黑白电视机。晚上,看完新闻联播和“每周一歌”,班长关掉电视机,进行普通话训练。而到了周末,就不限制了,常常要看到电视里没有人像了,这才关了教室的门,回寝室睡觉。脚,踩在校园里铺满煤渣的道路,而人,还沉浸在电视剧里,全然忘却了课本和作业。

二年级时,我们的教室换到了楼上的尽头。木板楼,踩上去咚咚作响。我最喜欢把椅子端出来,坐在走廊上看风景。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半个运动场,有学生在运动。有围墙围着,看不到围墙之外的荷塘、稻田。但可以想象,想象出很多美丽的景色。夏天的正午,我也很少午睡,一个人坐在这走廊上,夏风轻轻地吹着,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后来,我写过一首诗,就叫《走廊那头》,也发表在《中学生文学》上。

我在大寝室住过,也在小寝室住过。大寝室里热闹,最热闹是睡前的一段时光。就寝铃已经打过,灯也熄了,但寝室里你一句、我一句的交谈,仍然没有停止。许多同学年龄比我大,已知些风情,会说一些不该说的话。某一个夜晚,班主任就在门外听,结果被一一请出来,到运动场上去跑步,不是精力过剩吗?而我是多么喜欢这一段时光,享受被窝里的温暖,做做醒时的梦。

同学王宇根和我关系颇好,这家伙绝对是个天才,也很勤奋。那时他就已立下志向,有空就在学习《新概念英语》。他家里穷,冬天穿一件黄棉袄,外面穿脏了,再翻过来穿,脏得有些不成样子了。许多个中午,我和他常常不吃午饭,把省下来的钱去看电影。无疑,电影让我们陶醉,也给我们许多艺术上的熏陶。那时的电影院,绝对是个美丽的、带些童话味的地方,让我们流连。电影院外,有几人卖黑瓜子,一角钱一包,包成三角形,我们不知买过多少,吃在嘴里极香。毕业后,王宇根推荐上了大学,后来读于美国哈佛,是知名的学者了,也是我们全班同学的骄傲。

周末,我们也常去街上走走。猴子井十字街口,有一个摆着的书摊,曾经吸引了我多少目光。有一天,我看到一本小开本的书,红色的封面,书名叫《七里香》。翻开来,读上几句,那样别致的诗句,深深地打动了我年少的心。买回来,经常翻读,以至把书都翻毛了。那本书的作者叫作席慕蓉,一两年后,她的书成为畅稍书。那些书里书外的情怀,曾几何时早已不在,留在心里,只剩下些许的沧桑痕迹了。

忘不了在全校联欢晚会上,那个美丽的女孩子唱的一曲《在梦里》;忘不了全班同学一起远足,去看正在建设中的新县城;忘不了冬天,校园的法梧被人砍去枝条,只剩下一截截树桩,阳光照耀的校园,感觉比任何季节都要明亮温暖;忘不了毕业的前夜,我和同学陈德芳在运动场走了一圈又一圈,依依惜别……那都是些多么撩人的时光!

太师已经改成了朴初中学,当年的校园已是面目全非。我弹过的脚风琴,我坐过的课桌椅,肯定也早已不存。但我想,总有一些东西会留下来。譬如:我读过的那套《静静的顿河》还在图书馆里吗?读那本书时,正是五月,栀子花开的时候。我还摘过一片花瓣,夹在其中作书签,那片花瓣还在吗?

 

见习和实习

这些年,偶尔陪客到老城河街上走走。听脚踩在青石板上发出的声音,又想起年少时,和三两同学,勾头搭背,走在这石板上,发出的声音是那么空灵、活泼而优美,和我们年轻而热烈的话语交织在一起,犹在耳边响起。

见习好像是三年级的上学期进行,地点是在城关小学。那时,我们每天都要走过那条石板路,到城关小学去。见习不过听听课,但于我们还是觉得那么新鲜而有趣。听的什么样的课?除了听课还做了些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和同学们像一群麻雀,每天唧唧喳喳,从那长长、窄窄的河街飞来,又飞去。

关于实习的记忆,就清晰得多了。

毕业之前进行实习,时间是在春末,地点是在离太师不远的实验小学。街道两侧植着法梧,此时已是新绿满眼,在晚春的阳光里散发着一种香气。

我和王正亚分在三年级一个班,我教语文,王正亚教数学。班主任兼教语文的杨老师快退休了,一个非常和气的老太太。每天,我们在办公室批作业本,杨老太和我们聊着家常。

这样的实习,我们是非常用心的,唯恐出半点差错。每天吃过早饭,就早早赶到学校;而放学后,要等所有的学生都走了,我们这才离开。

班上有60多个学生,教室里全都坐满了,上课的时候,吵吵闹闹,如果稍微放松,教室里则如水开了锅,我又是高声叫,又是用书拍桌子,好长时间才安静下来?;氐窖?,觉得耳朵里都还是塞满了那些声音,嗡嗡叫。因此,非常佩服老师,一年年在这样环境里工作着。

记忆最深的是有一次,要让学生写一篇参观某建筑物的文章。有个学生家长在电影公司工作,开点后门,老师和我带了全班的学生去参观电影院。到了电影院,老师要去办点事,让我带学生去参观。我们进了影剧院,天哪,那60多个小家伙像放出笼的鸟儿一样,一下子就在电影院里散开了。有的控制不住自己,在里面喊叫、追逐。电影院里面空间大,但回声也大。小家伙们的声音,回声,混合在一起,快要把电影院的屋顶掀翻了。

我有些害怕了,怕学生在里面出了安全问题,大声地叫喊他们要注意,可我的声音,如一个小石头,很快沉没于那一片嘈杂的大海里。我管住了这个学生,管不住那个学生;管住了那个学生,这个学生又不知跑哪去了。我完全控制不住这种局面了,身上在出冷汗。

万幸,正在我不知所措时,老师回来了。只见老太太站在影剧院门口,一声高喊,那60多个小家伙像老鼠见了猫般,立即便安静下来,灰溜溜地出了电影院。我悬起的心总算放下来。

实小要组织一次文艺比赛,各班要出一个节目,这也没难到我。因为和我搭班的王正亚会唱歌,会跳舞。我和王正亚定了一个跳舞的节目,舞曲是《彩茶曲》。在班上选了几个女生,每天放学后进行排练。我既不会唱,也不会跳,只能帮王正亚做点其他事。

溪水清清溪水长, 溪水两岸好呀么好风光。 哥哥呀,你上畈下畈勤插秧……”这支《采茶曲》,是我永远也不会忘却的旋律。每回听到它,就会想起那些春末的日子,我和王正亚带着一群孩子跳舞的情景……

后来在哪里演出的?演出的情景是怎样的?我都忘记了。

王正亚,我一直喊他亚哥,个子高高,一表人才,学习成绩好,体育和音乐也特别棒。毕业以后,我们就一直没见面。后来我到宣传部工作,一次下乡,听说王正亚就在附近一所小学工作,去找他,他却不在。我想,如果他不进太师,而有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他会飞得更高而远的。

实习结束了,就是复习迎考,毕业。再见了,我的母校!

从太师毕业,一晃就是二十余年。不觉已是人到中年,两鬓染霜,但永远不会老去的,是留在记忆深处的那些少年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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