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届初中毕业生 吴振威
七年前,我完全预想不出自己现在的模样;现在我也想象不出当年的那个自己。每天最单纯的快乐便是在学校门口的烧饼摊停留,嘴里叼着还没下嘴的烧饼,便骑着车去追寻离去的伙伴,骑到半路还会停下来狠狠的咬一口,到家时每每都是满嘴的芝麻和沾染半边面颊的酱料,擦的时候必然要舔舔手上的甜酱。
那一年,我十四岁,喜欢新奇好玩的东西,每一个新鲜的东西都带着梦幻的颜色,羡慕会打篮球踢足球的男生,爱捉弄自己喜欢的女生,好奇的窥探成人的世界,讨厌家长的约束,总想着能离家远远的一个人生活。
学校离家不是很远,有条与之相连的小路,两旁是稻田,每每从那走过都能闻到隐隐的稻香,到了秋天季节,更是满眼的金黄,那时我和朱同学最喜欢干的事情便是骑着自行车相互追逐,被风一吹又停下来,然后趁着对方不注意扯起一根狗尾巴草,往他衣服里一塞,看着他被刺的瘙痒难耐的样子,我便哈哈大笑的逃开。朱现在已在合肥工作,每次回来我都会都陪他到当年的学校走走,谈谈那时好玩的事情,他的笑和当年一模一样。
那时的生活,单纯的只有一种颜色。在背后,却像是蔓藤般铺满整面围墙,记忆就这样抽丝剥茧的剥离,立体而独有的存在。
一
我不是个好学生,我是这么定义自己的,至少在当年以班上第一的成绩考上太湖中学后,我却只来到了一个普通二本院校。可是当我想起我走过的二十一年,最让我难忘的竟是十三四岁的自己,站在那条通往学校的羊肠小道上,我常提醒自己:你要好好学习。
适逢母校百年庆典,
始终记得与
这是你们
你好。我看着那副黑框眼镜后的眼睛,莫名的冒出这么一句。
你怎么看出我好了,对面的人似笑非笑的说道。
你坐在这看着就挺好的,我突然有了勇气。
于是,我们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接下来我们领教了他的厉害。我们班在年级算是后进班,纪律不太好。但在他的课上是没有人敢有什么作为的,连在年级里确立了混世级别的魔王都不敢有什么举动。当他的眉毛拧起来时,眼神仿佛一把质化的剑,扫过的都是明令禁止的区域。
总记得最为难的事情就是
那些细枝末节,那些沉淀岁月中的某些镜头,我无法翻译也无法诉说其中的意义,只是在想起的时候就会内心一满,却始终摇不出来,像个湖,慢慢流过山谷漫过草原。
初三那年下了很大的雪,课上到一半时,他突然说,同学们,我们下节课不上了,大家出去看雪吧。大家都很疯,我好像还脚底一滑一屁股坐在花坛边,现在都还有凉的感觉。但我很快爬起来融入了雪白的世界。男生们相互追逐玩闹,女生们互扔着雪球,
二
初中的同桌是个喜欢捂着嘴笑的女生,很容易脸红,与她身上的红色上衣相映成一幅适合在秋天循环播放的情境。每每碰到不会的数学题,就会拉拉我的衣角,咬着笔头满脸迷惑的看着我,我还没说完她就会喔的一声,一把拿走她放在我手里的题目,然后一切归于安静。
总是看见小说里男生总会对女生干各种各样的坏事,我是从来没做过,反而经常被她戏耍。例如什么老师叫你去办公室,去了之
那时的女生是单纯而美好的,稚嫩之中带着对生活梦幻的色彩,她总会跟我说她想去探险,想做一个心理医生,想去很多地方,说这些的时候我才看见她眼中的色彩,像是叶尖最美的一滴露珠。
前段时间她曾来过我这,尽管模样并未变化,但有些东西仿佛已经质化,我已经看不见那个会一本正经的说鬼故事,与之对视还会羞涩的她了,站在我面前的是个懂得如何生活,举止都带着三分成熟的女生,她自信而内敛的叫我的名字,微笑着面对我。我们坐在街头,灯光吝啬的透出光芒,往来的车辆看不见我们,她突然开口说,我想去流浪。那一刻,我才看见她低着头对我轻轻的笑的样子还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原来一切从未变过。好,我陪你。我又成了那个不会长大的男孩。
三
朴初中学三年好像就是这样过来的,一本正经的胖子,闷骚的阿诚,越挫越勇的篮球,做不完的题目,各种各样的玩笑和大笑,还有那个年龄特有的伤春悲秋,我生命中最为单纯的三年,在那片校园,在那片我所熟悉的地方,融化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