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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活动

发表日期:2016-03-04    来源: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    作者:叶红兵    发布:叶红兵    审核:admin    阅读量:3997

关于在全校范围开展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太湖县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教纪字[2016]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遏制有偿补课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及时查处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专项治理内容

1、违规组织、诱导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2、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教育教学设施;

3、到校外培训机构授课或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专项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专项治理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其中专项治理阶段为20162月至20166月,分为四个环节;巩固提高阶段为20167月至8月。

第一阶段:专项治理

1.动员部署(20162月)

全面动员。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备审。及时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签订《责任书》报学校和县教育局备查。(学校行政会、党总支委员会及校办室、管理部负责)

组织学习。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安庆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太湖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务处、教科室、管理部负责)

舆论引导。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开展“全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校办室、校团委负责)

2.自查自纠(20163月)

查摆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教师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邀请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等多种形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学校设立公开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会、校办室负责)

落实整改。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要求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学校行政会、党总支委员会负责)

3.全面检查(20164- 5月)

明察暗访。重点紧盯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配合省、市、县督查组、检查组明察暗访工作,多途径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教务处、政教处、管理部负责)

严肃查处。配合上级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学校行政会、党总支委员会负责)

4.总结评估(20166月)

分析总结。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2016620日前向县教育局报送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校办室负责)

述职考核。各部门及各教研组、年级组于2016615日前向学校报送专项总结,并纳入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项目。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

201678月份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成效。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坚持“从严治教、廉洁从教”的原则,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教务处、政教处、管理部、工会负责)

四、责任追究

1、学校或班子成员对有偿补课管理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上级组织实行责任追究。

2、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由县教育局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的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扣发3个月或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工作津贴,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或不得发放;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并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且按照国家工资政策2年内不予正常晋级。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师训人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朴初中学整治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总支副书记担任,各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环环相扣,有力有效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

2、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教育部和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深化认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立德树人神圣使命,自觉弘扬师风文化,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3、加强检查督导。将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压实责任,加强督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及时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

                                     2016219

 

 

发:各部门、群团组织,各教研组、年级组

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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